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国家和湖北省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引领服务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建设,现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6年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湖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湖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
三、资格审查
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申请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申请青年课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1月16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1月16日后出生)。
四、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额指标暂等待上级单位通知。
每名课题申请人限牵头申报本年度课题1项,每项课题限1名申请人;课题组成员(不含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每名成员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超过2项。
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填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确认。《申请书》纸质材料须由申请人签名,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承担信誉保证。
五、选题确定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研究期限
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3年内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结合区域发展需要、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综合因素,指导项目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文本,切实把关申报质量。
2.各二级学院(课部)先对课题进行内部遴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最终提交不超过3项至科研处。各单位科研联系人请于2026年11月3日11:30前将《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步将电子版(Word版)打包发科研处,文件包命名为“2026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请注意: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前须经过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指导,并修改完善。
3.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最终学校推荐课题,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系统。
4.请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