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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2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6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现正式向社会发布,并实行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选题

1.深入推进抓创业促就业,构筑湖北发展更加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研究;

2.加快推进湖北科技保险扩面增量提质研究;

3.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打造湖北制造新优势研究;

4.重塑湖北工业设计竞争新优势研究;

5.湖北发展现代绿色港航经济研究;

6.湖北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研究;

7.湖北深化开发区管理运营改革,打造现代产业生态园区研究;

8.湖北发展工业再制造研究;

9.新时期湖北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研究;

10.湖北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研究;

11.湖北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研究;

12.共建共治共享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

13.湖北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重塑县域发展竞争新优势研究;

14.推进湖北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5.重塑城市商业生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研究。

二、采购金额

2026年共安排省政府智力成果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5项,获准立项的采购课题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8万元整,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立项后支付第一期经费、占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结题后支付第二期经费、占经费总额的40%。

三、采购对象

本次采购面向党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所属智库机构、专家学者。鼓励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发展项目投标,鼓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以下两项资料,需一并提交。

资料1:项目负责人已发表的2-3篇代表性文章(应按顺序附期刊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和封底页)或咨政报告。

资料2:项目负责人申请课题的初步研究报告(4000字左右)。报告应准确把握课题所涉及行业领域发展趋势和特点,紧密结合湖北实际,深入分析现状与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的对策建议,体现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的咨政作用;排版格式为: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单倍行间距。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智力成果采购坚持以用立题、以用立项的原则,成果应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强化决策效用,对策建议应务实管用,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行政职务,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咨政报告写作能力、专题调研组织能力,应亲自答辩、组织调研、论证撰写修改报告,不实质性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承担上年度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应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项目组提交的报告必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一经核实,取消课题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应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3个月内完成符合省政府智力成果质量要求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实时了解项目研究进展,并为课题组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课题组如期产出高质量成果。

六、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政治方向、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指导项目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文本,切实把关申报质量。

2.各单位科研联系人请于2026年10月20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包括:

①《申请书》(PDF);

②项目负责人发表的2-3篇代表性文章或咨政报告(PDF);

③申请课题的初步研究报告(PDF);

④《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WORD)。

同时将全套电子版文件打包发科研处,文件包命名为“2026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单位)”。请注意: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前须经过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指导,并修改完善。

3.请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

2.202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选题说明

3.项目申报汇总表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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