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学术讲座监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2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由于近期全国高校学术讲座意外情况频发,对高校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学术讲座工作,保证学术讲座安全进行,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我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术讲座的监督。学校每场学术讲座应当坚持“谁主办、谁负责,有记录、有监督”的原则。

      各学院要建立学术讲座举办的监督机制,确定本单位学术讲座监督人,学术讲座都要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附件),讲座结束后同讲座报告一并交至学校科研处备案。

表格中,“记录人”和“审核人”须手写签名,表格左上角须盖学院章。目前还未申请,和已经申请但还未举办的学术讲座,均需要提交此表。

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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