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科研成果、学术活动方案等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转设更名揭牌庆典暨十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方案》(武大珞珈字[2016]13号)和《晴川学院揭牌庆典暨十周年校庆庆祝大会工作安排》文件的要求,科研处将配合教务处完成校庆成果展示活动并且统筹协调二级学院学术活动的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科研成果展材料收集

在全校范围内,以二级学院(部)和各职能部门为单位进行科研成果材料收集。科研成果材料收集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书藉、发明专利、成果获奖等。

收集对象包括建校以来(即2006年至今)在职的专、兼职教师以“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离职教师以“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署名的成果应竭尽可能收集到:

1.书籍和专利需要统计原件;

2.其余均以复印件形式统计,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除复印件外还需要统计期刊原件,复印件需要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期刊底面;

3.科研项目需要统计项目立项通知和结题证明;

4.所有的复印件请用原件复印(或扫描),一律不接受拍照再打印的复印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单位还需要填写汇总表(附件1、2),于2016年5月25日以前交至科研处,请各二级学院(部)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科研处完成科研成果材料的收集工作。

二、制定定二级学院(部)学术活动方案

根据学校校庆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校庆前须举办1-2场学术活动,每个学院(部)至少1场,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杰出校友等作报告,形式和内容可多样,在4月底至5月30日前完成相关活动,为校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学术活动方案并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3)于5月8日前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统筹协调学院学术活动的开展。

三、研究生教育成果展材料收集(仅限电机学院)

为配合科研处完成“研究生教育成果展”,电机学院需要收集田茂老师和严颂华两位导师的基本资料,包括两位导师的照片、导师简介,以及电机学院硕士点介绍。于2016年5月25日以前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论文汇总表

附件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译、著、教材汇总表

附件3: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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