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及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形式

我校在读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成果形式主要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力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各二级学院(部)在评审推荐时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不属于奖励范畴。此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8、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我校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工作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如下: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以上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5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分类字母(A、B、C、D)-成果完成人姓名。二级学院(部)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5、各学院须填写《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顺序依次编排。汇总表分别报纸质文档(A4规格纸)和电子文档(Excel文件)。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前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四、说明

1、组织申报、推荐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是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我校是首次组织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我校限报4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标准,参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附件3)、《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标准》(见附件4)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综一503,附件1和附件2均要求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科研处联系人:魏亚飞15902774366;E-mail:381012700@qq.com。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处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3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4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

附件5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及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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