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科研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基础研究规划(2022-2030年)》重点任务,做好2026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新修订《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B类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6.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二)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5.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6.须符合面上项目指南方向之一(见附件1)。
7.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同一人员申请(含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含牵头和参与)省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三)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青年B类或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四)项目中勾选“非共识项目”的,须提供专家实名推荐表(手写签字)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新报告及研究分析报告等)。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五)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资助额度原则上10万元/项。具体立项资助经费额度均以正式立项文件为准。所有省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六)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申请人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 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上报学校前必须召开评审会对申报质量进行把关。
2. 学校确定申报人选之后,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登录”用户类型)。
3.各申报人请于2025年10月24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受理编号不填写)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各一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6年省自科基金申报(单位-申请人)”。
4.申请人请务必严格按指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网报、纸质版、电子版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方向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青年B类项目)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面上项目)
4.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