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部门职责

作者: 时间:2024-10-17 点击数: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与规划,管理学科建设项目,评估学科建设成果以及协调全校学科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确定与联系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组织开展联合培养工作;负责制定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制度;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工作。

三、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落实学校科研规划;了解与研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科研方面的举措,把握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科研动态。

四、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五、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考核与奖励等方面的工作。

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工作,审定有关科研项目的设备购置和维修计划。

七、负责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维护以及转移转化工作,注重科研成果转化。

八、协同完成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九、结合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加强教师科研培训,培育学术梯队;负责对各学院、系、部门科研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科研管理队伍,完善科研管理体制。

十、加强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负责学校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做好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科研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编制各种科研数据报表,收集各类科研成果(实物),做好科研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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