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专家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有关制度,遵循广泛参加、统一建设、有序开发、动态更新的原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完善我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6)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每单位限报15人。
(一)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市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二)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三)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荐工作安排
(一)专家人选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推荐,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专家推荐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课部)审定后,各单位科研联系人于2025年4月28日11:30前将纸质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一式2份)和《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盖学院章)送交科研处(综一503)。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按“省教科规划专家库专家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 格式填写。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
2. 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