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请结合《2025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申报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2025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
(二)立项评审。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对申报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课题立项通知,并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书。
(三)中期评估。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通知,及时组织开展课题研究。7-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视情选择部分课题,对接课题负责人,就研究进展进行中期评估,反馈评估意见。
(四)结题评审。10月15日前,课题组负责形成课题终期成果(含纸质版一式6份,5份不署名,1份署名,电子版一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专家开展结题评审。
(五)经费资助。对于获准立项、如期结题、通过评审的课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经费在结题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二、成果转化
(一)成果评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组织开展优秀课题成果评选,评出2025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同时,推荐课题成果参评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成果推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精选部分优秀成果专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呈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同志参阅,在湖北人大网、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信息》推送或刊用。适时对部分课题成果汇编印发,赠阅全省各地人大机关、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每年每个单位最多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3个,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的成员可放宽至7人。
(二)严禁一题多报。已经申报省级财政经费资助项目(如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省社科一般或重大项目、省软科学专项等)的课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作为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项材料,否则将不予经费资助。
(三)加强沟通联络。每个课题需明确联系人1名,注明姓名、职务(职级)、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码)。所申报课题被确定为立项课题后,受邀进入课题联络工作群加强沟通联络。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二)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经二级学院(课部)审定,于4月7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2份署名,5份不署名。不署名即申请书中所有涉及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之处均空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按“2025省人大研究课题申请书(单位-申请人姓名)” 格式填写。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
2.2025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申请书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