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强化细分领域应用性对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理论高度、学理深度和学术厚度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现实举措,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
本次申报的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为后期资助课题,申报组织、项目评审、课题立项等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研究成果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创新意识,聚焦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鼓励从习近平文化思想、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优化营商环境、超大规模城市治理、基层党建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承担本基金项目有过违规情况且尚在惩戒期限内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组在拟定研究方向时应认真阅读《申报课题》(附件1),其所列出的选题方向为范围性条目,课题研究不得偏离规定范围,申请人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情况、课题设计论证等内容,邀请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应由相关出版社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审核意见,按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单位公章。
3.申报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基金项目。
4.成果要报要对研究成果中的问题分析、创新观点、对策建议进行凝练,不是将研究成果进行简单缩减,字数控制在3000左右。
四、评审和结项工作
1.2024年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课题的申报组织、立项评审、结项认定等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负责,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及时组织专家评审,经过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2.为强化研究成果的运用转化,课题组应当在获得经费资助后持续深化研究,通过报送咨政报告、出版发表等方式扩大成果影响力,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XXX”。
五、有关事项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万字。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将对拟立项成果进行原创性审查,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各二级学院(课部)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后期资助课题的《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综1-503),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4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单位+申请人)”。
附件:
1.申报课题
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联 系 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