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我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线上办理,登录网址:http://cst.e21.cn/(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
二、线上办理基本流程:
负责人登录云平台填写结项信息->下载系统生成的结题报告书并打印一份签名->交科研处审核盖章->科研处将盖章页扫描件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中盖章页替换后重新上传系统->科研处审核后下载系统生成的专家意见表->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意见表后交科研处->科研处上传系统->省厅审核,相关操作要求请参阅附件。
注:
1.如涉及延期(超出计划完成时间一年)、成员变更、研究成果形式变更,负责人须先办理变更手续(见附件2)才可以办理结项。办理变更手续必须在结项页面下载变更审批表填写,校内盖章后上传系统。
2.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项目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如涉及延期(超出计划完成时间一年)、成员变更、研究成果形式变更,项目负责人请于4月9日(周二)前将变更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年度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项变更申请(单位+姓名)”。科研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变更审批表扫描件发给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待省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办理结项申请。
2.项目负责人于4月16日(周二)前完成系统填写结项信息(如已办理变更申请,系统中是否办理变更需选择“是”,再次上传变更审批表扫描件),并将下载打印的结题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各一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X年度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项(单位+姓名)”。科研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联系项目负责人替换盖章页重新上传系统并提交学校审核。
3.学校下载系统生成的专家意见表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一周内将手写签名的专家意见表原件交科研处。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结题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附件:1.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项目结项(个人使用文档)
2.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项目变更(个人使用文档)
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