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数据年度统计与上报工作,同时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3号)和《武汉晴川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2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收集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完成数据上报、年终考核与科研奖励3项工作。本年度我校科研考核分为2个部分:会计学院科研考核单列,执行科研试点考核;其余单位正常进行。
一、会计学院科研考核要求
会计学院的科研考核由会计学院自主进行,于2021年12月6日之前将科研考核结果报至科研处备案。会计学院应该严格科研考核,将对教师科研工作的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结合起来,不鼓励将普刊作为考核对象,以科研考核作为抓手推进学院科研实力的提升,做好科研考核材料的完善和保存工作(考核材料的收集必须以档案馆的要求为主,可以参考学校的要求);对于没有积极完成科研工作的教师,应该实事求是严肃处理。
二、其他单位科研考核要求
收集工作分为两块:1.对全校教职工2021年度科研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收集对象分别为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专利和项目(另行处理),时间段以自然年为单位(2021.1.1-2021.12.31),不在时间段之内不予受理;2.对2020年度我校教职工未申请科研奖励的成果进行补遗,材料要求同正常奖励要求,但需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补遗”。
请各单位将科研成果收集汇总后交至科研处。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今年成果收集分为两个时间段:
1、2021年10月之前的科研成果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周一);
2、2021年11月之后的科研成果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周一)。
请严格按照相应时间段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材料纸质版要求如下:
1、 科研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须提供完整目录)、正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请用铅笔在目录和正文标出个人相关信息。汇总表中“项目成果”一列是指该篇论文是否为某项获批立项项目的成果材料,如果是,请按要求注明项目信息,如果不是,不用填写;
2、 专著译著教材:封面、出版社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完整目录、封底的复印件,非主编需要提交出版社或者主编出具的工作量证明,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自行附上支撑材料;
3、 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4、 项目:如需绩分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绩分分配说明,签字后由单位盖章交至科研处,绩分分配对象仅限于课题组成员,分配总分不可以超过该项目总绩分。
注:
1、 以上复印件不接受拍照打印出来的,要求字迹清晰,无缺字缺页,在封面右上部用铅笔标注作者姓名。
2、 申请奖励的成果除复印件还需要提供原件,检索报告需要提供原件。
(二)材料电子版要求如下:
1、 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彩色,jpg图片,分辨率为600*600dpi),不可用照片格式替代,不可用PDF格式替代,合撰者均为我校教师的,每人需单独提供扫描件和复印件;
2、 扫描件要求清晰、美观,一页内容一张图片,页面位置整齐居中,不要歪斜,无缺字缺页;
3、 论文扫描件依次为:检索报告(若无则忽略该项)、期刊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正文、封底。每篇论文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见刊时间《期刊名称》姓名《论文名称》”,例如“202005《人民论坛》夏建国《永恒的世界需要永恒的马克思》”。文件夹中每张图片以“见刊时间《期刊名称》姓名《论文名称》+序号(三位数)”命名,例如“202005《人民论坛》夏建国《永恒的世界需要永恒的马克思》001”;
4、 专著译著教材扫描件依次为:封面、出版社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完整目录、封底。文件夹命名为“出版时间+姓名+《专著译著教材名称》”,例如“202006杨毅《大学体育与健康》”。文件夹中每张图片以“出版时间+姓名+《专著译著教材名称》+序号(三位数)” 命名,例如“202006杨毅《大学体育与健康》001”;
5、 专利扫描件文件命名为“授权公告日+专利类别+姓名+《专利名称》”,例如“2020060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潘雪峰《XXXXXXXXX》”。
以上收集对象,完成必须是以“武汉晴川学院”为第一单位,其他情况不予受理。考核与奖励采取自愿申请、科研处审核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提交材料的统一视为自动放弃绩分和奖励。
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通知要求,及时收集和审核资料,按表格中的要求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1、2、3),纸质版材料先后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按姓名排列)一致,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一一对应,凡列入汇总表中的数据都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未正式出版的不可列入汇总表,无支撑材料的不可列入汇总表。
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进行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科研成果收集工作,在收集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综一503)。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武汉晴川学院科研处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