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鄂教科函〔2015〕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鄂教科研〔2015〕6号)等通知要求及我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各位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后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开题(开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项目开题由科研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非专任教师的课题由科研处负责通知),开题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须于2016年1月6日前组织本单位相关负责项目人进行开题,并将开题时间、地点、专家名单等(表格见附件2)提前报科研处备案。
2、参与每个项目开题的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另设一名记录员。
3、开题时每个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5-8分钟的PPT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组评审。
4、开题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将下载填写好的《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开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一份和开题PPT上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于1月11日前报科研处。邮箱:869866461@qq.com。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科研处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1: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和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清单
附件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立项课题开题报告备案表》
附件3:《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立项课题开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