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营造学校学术气氛,加快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我校高等教育人文精神传播,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试行)》(武汉晴川研字[2016]4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术讲座活动。
学术讲座分为3类:
1、二级学院(部)主办。二级学院(部)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院级讲座)和《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费用报销单》交至科研处,经过学校审批后,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举办,举办完之后提交报告。
2、学校主办二级学院(部)承办。二级学院(部)须报备至科研处,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校级讲座)和《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费用报销单》,经过学校审批后,科研处和学院共同组织举办,举办完之后由学院提交报告。
3、学校主办。由科研处提出申请,并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举办,举办完之后提交报告。
讲座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术讲座应该兼顾学术性与趣味性,应该考虑效益,鼓励学术讲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生学习动力。
本学期每个学院(部)举办至少1场,以1-2场为宜。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讲座,至少提前一周向科研处报备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分散开展,不要太过于集中,以1周1场为宜。
附件:1. 《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院级讲座)
2. 《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校级讲座)
3. 《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费用报销单》
武汉晴川学院科研处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