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7-11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25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除指导性项目外,按照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万元/项,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立项项目予以资助。

2.专项任务项目包括: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研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专项任务项目应对照课题指南(附件1)拟定项目名称,每校每类限报8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

(二)项目申请者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少于3名,不超过9名,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相关厅局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三年被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各类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有关事项

1.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各高校在湖北高校思政网“社科研究”专栏完成校级账号注册后,教学科研人员方可注册信息,进行项目申报。

2.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行为。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申请书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

3. 本次项目申报同步开展专家库成员遴选(附件2),评审专家待学校完成校级账号注册后,在系统注册界面按提示要求完成信息填报。

 四、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申报人需在20258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3.各申报人请于202589日中午1130将系统填报后导出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打包发送到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5省哲社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单位-申请人)”。

附件:

1.    专项任务项目课题指南.docx

2.    专家库成员遴选要求.docx

 

联 系 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5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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