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我校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报材料
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word版)。
2.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项目研究成果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个PDF文件)及正文Word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Word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3.项目结项登记表。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电子版(Excel),一张登记表对应一个项目。
4.专家鉴定意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Word),参加评审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应占3/5,成果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可即为通过,专家签名应手写。
5.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须向科研处提交《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PDF)(见附件4)。
二、其他事项
1.对省教育厅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补充完善。再次提出结项申请需重新提交全部结项材料。
2.本结项办法涉及的相关表格均用2022年版,其他版本停用。
3.涉密研究项目不适用本提示,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4.其他相关要求,请遵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9]96号)《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等规定执行。
三、申报截止时间
参加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4年9月18日中午12点前(周三)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6167136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姓名-项目编号-结项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附件:
1.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2年版)
2.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登记表(2022年版)
3.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2022年版)
4.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22年版)
科研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