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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8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工作部署,深入研究我省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动全省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2026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根据中央及我省2026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结合中宣部宣教局和中国政研会秘书处有关通知要求,2026年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共提出以下7个参考选题: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等领域思想政治工作。

2.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力,探索将其融入法治建设、社会发展、日常生活的具体路径,在前期社会宣传基础上推动深度塑造。

3.研判重点群体思想动态,针对性、精准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探索“一类群体一套策略、一类情绪一套方法”的工作模式。

4.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校日常思政教育体系,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弘扬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婚恋观、成功观。

5.加强和改进新兴领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新文艺群体等的思想政治状况,探索提出有效的价值引领路径。

6.着眼新时代网络生态和媒体格局,创新网络思政的方法、形式与载体,提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措施。

7.依托湖北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从内容、传播、实践等多角度探索运用红色资源开展思政工作的路径。

在上述参考选题之外,申报人也可立足自身实际,聚焦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自拟题目申报自选课题。

二、经费支持

本年度立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理。

三、申报要求

1.教师、辅导员均可申报。每个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

2.研究要求。课题研究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与案例分析,鼓励吸纳实务部门人员参与,确保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结项要求。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结项时须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于结项评审。

四、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各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请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请各二级学院(课部)科研联系人2026年3月26日11:30前将纸质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项目负责人须签字,学院(课部)无须签字盖章)、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请学院(课部)分管科研领导签字、盖章,汇总表中项目请按质量由高到低排序),均一式一份送交科研处(综1-503)。相应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6年省思政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单位)”。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工作,逾期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1.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2.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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